本院各部门: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成立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吴昊坦(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李学军(党组成员、副院长)
鲁永贤(党组副书记、工会主任)
许哲俊(党组成员、副院长)
杜 梅(党组成员、副院长)
汪传安(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 员:李贤玉、杨林森、吴启发、罗永、方旭、程平、黄惠玲、卫宏、薛文、陈锡如、陆玉霞、鲁久贤、黄望芜、宣圣文、林芳、徐鼎、孙武、许则玉、李红枫、程峰
二、办公室
主 任:汪传安(兼)
副主任:杨林森(兼)
成 员:贾柏轩、夏冬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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