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苏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经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原告、被告双方调解和好。
原告刘某(女)与被告张某(男)结婚已25年,婚生一子现已成年,近日,刘某以被告张某缺乏家庭责任心,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处理。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方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子女一起对原、被告二人进行劝说,对被告殴打原告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被告保证会改正错误,照顾家庭,关心家人,原告念在多年的夫妻感情上,同意再给被告一次机会,同意调解和好。
该案的调解成功,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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