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首先登录安徽省人民法院网,登录方式有两种途径:
1、输入网址“http://101.226.243.225:8009”,进入安徽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在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该网站首页左侧即可看到“案件查询”或“起诉立案”,点击进入;
2、在百度中输入“安徽法院网”,进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该网站首页点击进入。
第二、当事人必须实名注册账号,进行起诉立案等诉讼活动。
进行案件查询的。凭案件查询密码进行查询。
第三、访问法院网站,进入“案件查询”,选择“短信动态验证码查案件”,输入证件号码和在法院登记的手机号,并点击“获取验证码”,收到含有验证码的短信后输入验证码即可查询。或通过法院给予的查询码,输入证件号码和查询码进行查询。
第四、当事人通过注册帐号登录平台提交诉讼材料,与当事人本人到我院进行同类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经受送达人书面签字同意,其通过注册帐号下载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传票等),与我院将有关诉讼材料送达给当事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查看的时间,即为上述诉讼材料送达的时间。当事人如需书面材料,可另行与法官联系获取。
第六、当事人在平台上下载诉讼材料的时间,承办法官可登录内网司法公开界面输入姓名进行查询下载。
第七、当事人通过平台提交或发送的诉讼材料、电子信息、网上留言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违反法律或法规,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
(二)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三)侮辱或诽谤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
(四)广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八、本院有权拒绝接受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诉讼材料、电子信息及网上留言。
第九、当事人登录平台必须使用真实姓名或名称。违反前述规定的,本院不答复、不处理。
第十、当事人在网上预约立案,需经我院网上立案审查。
第十一、网上预约立案属人民法庭管辖的,由立案庭网上审查立案后,同纸质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法庭审理。
第十二、在我院确定立案后,当事人需及时将纸质材料通过快递方式邮寄我院。
我院在收到纸质材料后七日内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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