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单位:
为科学、全面地把握我院案件质量情况,按照《安徽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我院依托案件质量效率评估系统,对我院2015年1-6月案件质量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院案件质量评估情况:
第一名:刑庭:90.11分
第二名:民三庭:89.68分
第三名:独山:〔89.83(民事)+88.13(执行)〕÷2=88.98分
第四名:城南:88.77分
第五名:民二庭:87.59分
第六名:徐集:〔94.17(民事)+80.63(执行)〕÷2=87.4分
第七名:民一庭:86.38分
第八名:苏埠:〔91.83(民事)+74.98(执行)〕÷2=83.41分
第九名:行政庭:〔82.77(行政)+83.66(民事)〕÷2=83.22分
第十名:新安:〔90.29(民事)+72.71(执行)〕÷2=81.5分
第十一名:执一:77.87分
第十二名:执二:74.44分
二、民事案件质量评估情况:
第一名:徐集:94.17分
第二名:苏埠:91.83分
第三名:新安:90.29分
第四名:独山:89.83分
第五名:民三庭:89.68分
第六名:城南:88.77分
第七名:民二庭:87.59分
第八名:民一庭:86.38分
第九名:行政庭:83.66分
三、执行案件质量评估情况:
第一名:独山:88.13分
第二名:徐集:80.63分
第三名:执行一局:77.87分
第四名:苏埠:74.98分
第五名:执行二局:74.44分
第六名:新安:72.71分
附件:
1、2015年1-6月全院案件质效评估表
2、2015年1-6月我院刑事案件质效评估表
3、2015年1-6月我院行政案件质效评估表
4、2015年1-6月我院各业务庭执行案件质效评估表
5、2015年1-6月我院各业务庭民事案件质效评估表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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