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组成,无二级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本部门编制数总计123个,全部为行政编制。
本部门在职人员181人,离休0人,退休39人,聘用人员58人。
(二)主要职责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1、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政治任务,把践行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作为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要求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切实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提前谋划、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我区实现"十三五。规划宏伟目标提供服务。
二是以执法办案为核心,进一步服务发展大局。紧扣区委统一部署,主动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反映,及时提出司法应对措施,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裕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推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为实现"调转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依法惩处刑事犯罪保障平安建设坚持“六个原则”。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服务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市场活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妥善化解行政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支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处理涉扶贫领域案件,为脱贫工作有效开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发挥职务犯罪庭审功能,扩大我区党员干部旁听庭审范围,以案说法,助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不断取得实效积极运用司法的评价引导功能,通过裁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社会传导正确的价值取向,推动我区“两个文明”协调发展。
三是以司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上级法院要求,积极稳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举措。修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促进公正司法。进一步落实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将涉诉信访引入法制轨道解决。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机智、努力破解“送达难”,不断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干警依法履行职责。
四是以便民利民为重点,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一站式。服务要求,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方便、服务群众诉讼。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抓好“执行难”专项治理,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加强法院与有关单位执行联动网络建设,努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强化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形式,提高审判质效、加强诉讼服务、做好巡回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发挥审判机关的司法保障作用。
五是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依托“三大平台”,及时准确地公布案件的审执进度和裁判结果,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询、监督;丰富法院官网和官方微博、微信内容,把“一网两微”建设成法院对外开放、共享和互动的平台,共享和互动的平台增加便携式科技法庭数量,逐步实现包括巡回审理在内的所有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积极融入。互联网+。环境,深入开展。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动态、透明地展示法院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以队伍建设为保证,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部署开展2016年度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政治建院、人才兴院、从严治院,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以公正廉洁司法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做好代表建议和关注事项办理工作,更加自觉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推进裕安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组织收入1202万元,较2015年增加551.9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2189.8万元,较2015年增加775.86万元。主要是因为:我院案件数呈现大幅度增长,与案件执行审理相关的各类办案支出费用也大幅度增加,相对应非税收入也大幅度增加。
(二)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189.8万元,较2015年增加775.86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和案件数增加导致的支出增长。
其中:基本支出1805.06万元,较2015年增加467.12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普调工资,效能、车补等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384.74万元,较2015年增加308.74万元,主要是因为我院案件数大幅度增长,同时2015年我院申请追加了预算支出,导致2016项目支出较2015年增长较多。
2、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基础信息数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2016年安排基本支出1805.06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78.78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361.4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贴支出564.86万元。
3、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384.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案件审判支出269.74万元。
(2)案件执行支出115万元。
4、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预算财政拨款共安排361.42万元,其中办公费42万元,印刷费12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4.3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56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劳务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福利费0.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33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2016年没有安排相应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在院内有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新建尚未投入使用审判大楼1栋,建筑面积8899平方米;四个基层法庭建筑面积4130平方米。原有公车27部,因公车改革被收掉进入平台16部,剩余11部执法执勤用车。
三、“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用7.8万元,与上年持平。
附件: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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