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它处在基层人民法院的第一线,是基层人民法院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民法庭是基层的基层。因此,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是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应有之义,并且应当成为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着眼点和着力点。
近年来,裕安区法院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对人民法庭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意见,对人民法庭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完成“五小”法庭建设,并根据不同人民法庭历史传承、地域特征和品牌定位的差异,着力打造以“一庭一花、竞相开放、差异发展、相得益彰”的人民法庭文化。
一是从组织上予以健全。首先建立党组织,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其次严格庭长选任,选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法官担任,实行动态管理,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用考核结果定“上下”,以此激励人民法庭庭长爱岗敬业,献身基层。
二是从力量上予以保证。配足审判力量,优化法官结构,建立法庭人员进出、交流轮岗制度,保障人民法庭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增强人民法庭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从待遇上予以倾斜。对人民法庭审判人员在审判职务任命、法官等级晋升、法官业绩考核以及优秀等次评定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优先解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是从设施上予以保障。各派出法庭均已完成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五小”法庭建设,并建成以映山红、竹、月季、桂花为主题的“一庭一花”法庭文化,同时以完备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必要的附属设施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优先解决制约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发展的“软硬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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