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身处司法为民最前沿,审执案件大多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与民生密切相关。为了更好保障农村民生民利,裕安区法院进一步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人民法庭执行工作,攻坚克难,推进“江淮风暴”深入辖区乡镇农村,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一是合理确定基层法庭执行受案范围。该院深入贯彻人民法庭建设“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法庭靠近群众、贴近群众、就近服务群众优势,将人民法庭自行审理的部分家事纠纷、劳务纠纷、小额民间借贷纠纷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涉民生案件,确定由基层法庭负责执行。通过合理确定基层法庭的执行工作范围,更加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基层法庭执行信息化建设。积极贯彻上级法院建设“智慧法院”要求,不断加大对基层法庭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按照“城乡一体、适度超前”的信息化建设思路,实现视频监控系统、应急报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有机结合的科技安保体系延伸覆盖至基层法庭;在上级法院协调下与电信部门合作,以共享专线方式,保障基层法庭执行信息化实际应用,实现网上“点对点”“总对总”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在全国率先为人民法庭配备便携式科技法庭,为就地办案、就地执行插上了信息化翅膀。
三是直接向所辖基层法庭派驻执行组。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执行队伍建设,该院为所辖四个基层法庭各安排了一名专职执行员和一名司法法警,组建法庭内设执行工作小组。内设执行工作小组,由院机关派驻基层法庭,接受本院执行局和基层法庭双重领导,彻底解决了基层法庭执行工作时间冲突、机制不畅、能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法庭执行工作专业性,为基层法庭执行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专职队伍保障。
四是强化对基层法庭执行工作培训、督导力度。定期组织人民法庭庭长和专职执行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上级法院以及本院组织的执行业务培训和执行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组织召开座谈会,定期交流执行工作经验,促进人民法庭执行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建立院领导人民法庭执行工作包保、督导制度,指导基层法庭开展执行工作,帮助基层法庭解决在实际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一线指挥,组织基层法庭在本辖区内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自4月3日“江淮风暴”开展以来,该院基层法庭共受理执行案件24件、执结19件,执行到位金额120万余元,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力保障民生民利;连续开展打击拒执行动,拘留“老赖”14人、曝光“老赖”35人,助力逐步构建乡村诚信体系,为基层综合治理造势出力。
(作者:张世军 编辑:曾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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